21世纪经济报道 见习记者黎雨辰 北京报道
1400亿元规模的基金投顾业务即将迎来试点转常规,监管新规也应时出台。
6月9日,为健全资本市场财富管理功能,深化投资端改革,培育资本市场买方中介队伍,证监会起草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顾问业务管理规定》,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了解,本次《规定》主要包含三大方面内容。其中作为投资活动重要规范内容之一,记者注意到,《规定》对投资分散度进行了详细优化,尤其划定了“单个客户持有单只基金不超委托资产20%”的详细要求。
针对时下养老金融业务的蓬勃发展,证监会还特别强调,将引导基金投资顾问业务服务于满足居民多样化养老需要。考虑到当前个人养老金制度尚处于试点起步阶段,拟待将来个人养老金制度相对成熟定型后再适时引入基金投资顾问。
优化投资分散度限制
据了解,此次发布的《规定》主要包含三方面内容。
一是沿用试点期间对“投资”活动的规范原则,加强对投资环节的监管,进一步明确对管理型业务的管控,优化投资分散度等监管要求。
二是强化对“顾问”服务的监管,督促引导行业坚守“顾问”服务本源,持续丰富服务内涵,加强投资者适当性和服务匹配管理,规范宣传推介行为,强化信义义务落实和利益冲突防范。
三是针对新问题、新情况补齐监管短板,促进业务合规有序开展。例如,加强对投资顾问机构之间,及投资顾问与基金销售机构等其他机构合作展业的规范管理,明确对投资顾问机构配置公募基金之外的其他产品的规范性要求,豁免基金经理以外的基金从业人员投资本公司基金时锁定期的要求等。
记者特别注意到,作为投资活动重要规范内容之一,《规定》尤其对投资分散度进行了详细优化。
一是对于单个客户,持有单只基金不超过其委托资产的20%,个别类型基金除外;二是对于单个基金投资顾问机构,所有管理型客户配置单只基金不得超过该基金总份额的50%,货币市场基金、开放式债券基金不超过20%。
对基金投顾提供私募基金投资建议的,证监会也对投资分散度进行了更加严格的差异化规定——单一客户持有单只私募基金的市值不得高于该客户委托资产市值的5%。持有基金中基金产品、管理人中管理人产品的,以穿透后底层私募基金和资产单元占比计算。
此外,单一基金投顾为所有客户配置私募基金的总规模,不得超过该基金投顾机构为客户配置公募基金总规模的 10%。客户应当符合组合策略中每只私募基金的适当性管理要求、合格投资者条件以及单笔投资金额限制。
持续引导“投顾+养老”融合
值得一提的是,针对时下养老金融业务的蓬勃发展,《规定》特别强调,将引导基金投资顾问业务服务于满足居民多样化养老需要。
具体来看,《规定》一方面要求基金投资顾问机构全面了解客户养老需求,运用资金规划、资产配置、基金研究能力,提供科学、稳健、长期的专业服务。另一方面,则是支持基金投资顾问机构根据投资者不同资金的投资目标和期限实施服务匹配。
考虑到当前个人养老金制度尚处于试点起步阶段,证监会同时在起草说明中指出,会拟待将来个人养老金制度相对成熟定型后再适时引入基金投资顾问。
随着养老三支柱体系确立,金融助力养老服务的“养老+金融”的一站式方案已成为养老服务产业发展的新趋势。其中在个人养老金方面,今年以来,更有两会代表委员等行业人士广泛呼吁优化个人养老金投资范围,增加公募基金投顾等品类。
“一、二养老支柱有委托投资模式,基本上不涉及个人投资者对产品的选择,但第三支柱需要投资者在各个渠道去进行产品选择,因此面对养老规划意识或对金融产品了解不足等情况,金融机构就需要去加强服务。”易方达产品与业务部经理杨莉莉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
在她看来,针对个人养老金的投顾制度如能够尽快落地,机构就能在养老规划、资产配置、养老金融产品选择等方面,为投资者提供一体化、一站式的财富管理服务,给广大投资者提供千人千面的养老投资,以更低的成本获取更高的效益。
一位基金公司产品部经理则向记者指出,经数据测算,如果客户可以在基金投顾帮助下做一个固态的定投偏股基金和债券型基金的动态配置,将比单纯定投偏股基金的指数收益稳定性更高。养老基金投顾不仅可以帮助退休人群享受基金的复利,还更能提高其收益的稳定性。
在业内人士看来,未来个人养老金投顾制度如若落地,将会是个人养老金业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方向。
投顾试点已基本具备转常规条件
据了解,此次《规定》的发布,也意在为推动基金投顾正式由试点转入常规化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2019年10月,证监会启动基金投资顾问业务试点。截至2023年3月底,共有60家机构纳入试点,服务资产规模1464亿元,客户总数524万户,10万元以下个人投资者占比94%。
“从试点开展情况看,基金投资顾问业务运行平稳,业务适配性和发展前景获得了市场各方的总体认可与支持,试点达到了预期目的,已基本具备转常规条件。”证监会指出。
试点实践表明,基金投资顾问业务在我国市场有较强适配性和良好发展前景,监管方式运行有效。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基金投顾业务有助于推动权益类基金高质量发展,优化资本市场资金结构;有助于改善投资者回报、服务居民财富管理需求;有助于带动行业财富管理转型,扩大专业买方中介力量。
但证监会同时指出,当前市场仍存在规则供给不足、部分机构“重投轻顾”和服务存在“产品化”倾向等问题,制约功能进一步发挥。
对此,为有序推进基金投资顾问业务,证监会起草《规定》,旨在进一步完善证券基金投资咨询业务法规体系,明确基金投资顾问业务具体规范和监管细则,为此项业务长期、规范、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证监会表示,监管方面将认真研究各方反馈意见,进一步完善《规定》后发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