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2-05-29 22:27:05  来源: 证券时报  阅读量:6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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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股现金分红0.15元。

相关日期

差别化红利转移:否。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的会期和日期

本利润分配预案已于2022年5月10日经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1.发行年份:2021年。

2.分配的对象:

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130,000,000股为基数,每股现金分红0.15元,共计19,500,000元。

三。相关日期

四。配送实施措施

1.实施措施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股息委托中国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在登记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资金结算系统,登记并派发给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在红利发放日到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而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暂保管,待指定交易办理完毕后发放

如派发红股或送股,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登记日收市后按在册股东股份数直接向股东入账。

2.自分布对象

公司控股股东长沙广电集团所持股份的现金分红由公司自行支付。

3.扣税说明

对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85号)和《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的有关规定, 持股期限不足一个月(含一个月)持股期限超过一个月至一年(含一年)的,暂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 持股期限超过一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相关通知,公司一年内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每股0.15元股份过户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缴纳的税款,由证券公司和其他股份托管人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转至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五个工作日内划转至公司,公司于收到税款后当月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对持有公司股份的QFII股东,根据《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有关规定,按10%扣缴所得税,扣除后实际每股现金股利为0.135元QFII股东如认为其股息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可在按规定取得股息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对通过沪股通投资公司a股股票的港股通投资者(含企业和个人),其股息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进行分配,税前扣除依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的相关规定,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现金分红人民币0.10元

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根据税法自行决定是否在当地缴纳所得税实际支付的现金股利为每股人民币0.15元

动词 (verb的缩写)相关咨询方法

如有疑问,请按以下联系方式咨询本公司证券部:

部门:中广自然选择证券部

特此公告。

中广天则传媒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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